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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实施新的旅客清关系统“红绿通道系统”

  新华网香港10月20日电 香港海关20日宣布,将于2005年11月1日在所有海、陆、空入境管制站实施新的旅客清关系统,此清关系统形象地称为“红绿通道系统”。

  在新的报关模式下,入境旅客必须在入境管制站选择“红通道”或“绿通道”作海关申报。

  据介绍,入境旅客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红通道”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携有任何禁运或受管制物品;并不合资格享有免税优惠但携有应课税品;携有超逾其个人免税优惠数量的应课税品。

  使用“红通道”时,入境旅客需要就其携带的禁运或受管制物品出示有效的牌照或许可证,否则可遭检控;就其超逾其个人免税优惠数量的应课税品缴付税款,若不缴付税款,可选择放弃有关应课税品。

  入境旅客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绿通道”:携有符合免税优惠的应课税品;没有携带任何应课税品或禁运以及受管制物品。

  使用“绿通道”时,入境旅客如被发现携有应课税品而没有作出申报,可遭检控和罚款;如被发现携有任何禁运或受管制物品而未能出示有效的牌照或许可证,可遭检控,而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海关强调指出,使用“绿通道”的旅客并不表示可以免受香港海关的截查。海关人员将根据风险管理在“绿通道”抽选旅客到海关清关室查验行李。若旅客携有超逾其个人免税优惠数量的应课税品或禁运以及受管制物品而未能出示有效的牌照或许可证,并在“绿通道”被发现,有关旅客可遭检控或罚款。

  香港海关边境及口岸科总指挥官高智乐20日在记者会说,实施“红绿通道系统”希望达到三个目的:便利旅客清关;加强保障税收;与国际清关模式接轨。